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据《宁县志》,《正宁县志》记载:平子原名“坪子”在清朝时归正宁县管辖,为平子修里。因地势平坦,形公似坪,故起名“坪子”。后人为书写方便,演变为“平子”。
平子镇,位于宁县 东南部,交通便利,发展农业生产自然条件优越。辖18个行政村,35168人,耕地5.85万亩。
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,农村政治、经济、文化全面发展。1989年全镇工农业总产值达到16488万,粮食总产12206吨,农民人均纯收入1210元。乡镇企业异军突起,1998年总产值达4335万元。
群众性体育活动独树一帜,被国家体委、农林渔业部、省、地县授予“先进体育乡镇”称号。民兵工作行机勃勃,被甘肃省委、省军区授予“红旗民兵营”称号。 |